医疗事故行政处理如何认定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二年未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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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案例评析

行政复议案例:

通过行政复议,河北省卫计委根据全国人大批复对行政处罚二年追诉时效作出了正确解读,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可参照执行。

附复议决定原文。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行政复议决定书

冀卫复决[2018]*号

申请人:石某

住址:石家庄市某家属楼

被申请人: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住所地: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华平   职务:主任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17年11月15日作出的《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石某投诉石家庄市第某医院不按规定上报伪造病历、医疗事故等不良执业行为的答复》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17年12月4日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请求复议撤销《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石菊坤投诉石家庄市第某医院不按规定上报伪造病历、医疗事故等不良执业行为的答复》;2.请求复议责令被申请人对石家庄市第某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不按规定上报医疗纠纷,伪造、篡改病历等不良执业行为予以重新调查、处理。

申请人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石某投诉石家庄市第某医院不按规定上报伪造病历、医疗事故等不良执业行为的答复》,其仅依据石家庄市第某医院的单方答复即认定案件事实,导致认定的事实严重错误,执法程序明显非法,应予复议责令重新调查、处理。申请人认为两份《X线检查报告单》明显不一致,属于伪造、篡改,被申请人未向举报人了解询问。上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的法定责任,是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级别评审的法定要求。被申请人没有帮助公有三甲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答复称没有处罚条款、没有记分内容系曲解法律所致,应予复议纠正。被申请人对医疗事故行政处罚时限理解有误,适用法律错误。石家庄市第某医院未如实书写门诊病历,应予行政纠正。

被申请人称:我委接到石某《关于石家庄市第某医院不按规定上报伪造病历、医疗事故等不良执业行为的举报书》后,8月3日责成市卫生监督局立案调查处理,监督局于8月7日正式受理并立案。执法人员对涉嫌伪造X线检查报告情况进行了调查,2013年4月2日石家庄市第某医院为患者石某拍X光片并出具报告,门诊医生高某查看片子时发现患者左距骨骨折,及时和放射科进行沟通并补充报告,随即以“左距骨骨折”收住院。2013年4月8日的复查报告诊断和患者住院病案首页中的出院诊断是相符的,证明石家庄市第某医院在诊疗活动中发现漏诊及时补充。为石家庄市第某医院提供影像软件系统的英飞达软件(上海)有限公司出具了《软件声明》,证明影像科报告及打印流程采取报告可打印多份,报告时间为第一次写报告的时间、报告时间不变。我委的调查结果,事实清楚,无证据证明石家庄市第某医院伪造篡改《X线检查报告单》。石家庄市第某医院张某构成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患双方均未在法定时限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医方也未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情况,致使我委在该医疗事故发生后二年内未能发现医院该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委不再因本医疗事故对石家庄市第某医院给予行政处罚,针对石家庄市第某医院未及时上报医疗纠纷下达了《责令石家庄市第某医院进行整改的通知》。我委认为全国人大……且该《批复》明显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相悖。我委无权依据该批复对石家庄市第某医院给予行政处罚。石家庄市第某医院系河北省卫计计生委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依据《……》第七条规定,我委无权对石家庄市第某医院给予记分处理。2017年11月15日我委向石某作出答复。我委对申请人举报的事项调查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且适用法律正确,已履行了法定职责,不存在不作为之情形,请求河北省卫生计生委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

经审理查明:【见申请人陈述与被申请人答辩,不再抄录】

本机关认为:石家庄市第某医院在收到《石某与石家庄市第某医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石家庄医鉴[2013]-018号)后,未向被申请人上报医疗事故,违法行为一直处于继续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全国人大……《……》的批复,系根据《立法法》第六十四条授权“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的文件,即法律询问答复。尽管该法律询问答复只是针对某部提出的法律询问而做出的,但是,只要涉及与此询问相同的事项,该法律询问答复具有普遍适用的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明显属于适用依据错误。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石某投诉石家庄市第某医院不按规定上报伪造病历、医疗事故等不良执业行为的答复》,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举报事项重新调查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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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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