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第三者”不是好当的 –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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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医患纠纷新闻
摘要

商报记者王向前文/图  2月27日,河南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医政工作会议称:今年我省将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逐渐取消医患双方私了行为。  而在去年10月,安阳在第三方调解上就已经做了尝试,挂牌成立充当“第三者”角色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安阳半年探索效果如何?  案例  经过调解医患双方言和  去年10月10日,在安阳市卫生局力推下,安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正式成立,这也是河南省第一家专门以处理医疗纠纷为职责的机构,安阳市卫生局医疗纠纷处理科科长王飞兼任该机构负责人。  自委员会成立至今,经他们手成功调解的纠纷有14起,其中最让王飞称道的是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与滑县农民李龙(化名)的纠纷。  去年12月28日,在进行完第二次手术后,李龙不到两岁的女儿在医院离世。他认为这是医疗事故,向医院索要40万元赔偿,但医院不认同。李龙盛怒之下从老家带来30多个亲属,将医院大门堵上。十多天后,医院见私下解决不了,只得向卫生局汇报,并请委员会充当“第三者”调解。  “我们带着三个专家成员赶到现场,向家属表明身份后,取得了信任。”王飞说,“家属不再堵大门,诚心坐下来谈了。”就在他们参与的第二天上午,在调出所有病例查看后,三个医学专家得出结论,“医院手术无误,患者属于并发症经抢救无效死亡”。王飞称,根据这个结论,他们安抚家属,并建议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点补偿”。最后,医院拿出6万元,双方言和。  在该医院采访时,办公室一负责人也向记者称,这件事的解决得益于委员会的调解,进行调查的三个专家都不是医院的人。“通过我们的调解,医患双方找到了沟通的平台,能把纠纷及时化解开。”王飞说,这些调解中,耗时多则一星期,少则半天,与走其他程序相比,大大节约了时间。  从成功调解的14起纠纷看,还没出现一起反悔的。“走其他途径太麻烦,我们都还要上班,耽误不起,对调解结果虽然不是很满意,但也认了。”一接受调解的患者说。  目的  省事、省时、省心,对患者和医院都公正  王飞说,目前医患关系很紧张,迫切需要一个中立机构来调解医疗纠纷。  据他介绍,根据有关法规,患者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有三条途径可以走:一是医患双方私下协商解决;二是卫生行政机关出面协调解决;三就是通过法院解决。  “医患双方私下协商解决常常出现谈不到一起的情况,患者认为医疗有问题,医院不认;或者就是医疗事故出来后,患者漫天要价索赔,医院又认为不应该赔付这么多。”王飞说,即使卫生行政机关出面协调,患者也会有意见,认为卫生行政机关和医院是一家,调解中会偏心。  最公道的是第三个途径,也就是法律诉讼,可走这条路耗时费力,患者更是不愿意走。于是,出现纠纷后患者到医院闹成了最便捷的方法。  王飞称,患者轻则静坐、高声喊骂、手举横幅,重则围堵医院、妨碍医院行政人员办公,更有甚者对医生、护士大打出手,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  早在2006年9月,安阳首次召开医疗纠纷研讨会,决定成立第三方调解机构。“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往往都是站在各自角度评价对方,如果有中立性的机构出面调解,效果会好些。”王飞说。  运行  参加调解工作遵循回避原则每位委员任期一年  根据安阳市卫生局文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卫生局的王飞和公安局的5名民警组成,这也是该委员会另一名称——安阳市公安局维护医疗秩序警务室的来历。对此,王飞说,民警出面更有力量,可以防止纠纷现场矛盾激化。  委员会的成员则由安阳市卫生局相关领导、医疗纠纷处理科人员及安阳市二级以上医院的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医疗安全科长和相关专家等若干人员组成。委员会委员参加调解工作遵循回避原则,每位委员任期一年。  王飞介绍,患者投诉应以书面形式为主,委员会在接到发生医患纠纷医院的报告或患者家属投诉后,会立即召集委员专家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并主持召开调解商谈会议。  “我们出面调解的基础,是委员专家对医疗过程的调查结论,他们都是从委员会的100多名医学专家库中抽取的。”王飞说。  为保证调查结论“取信于民”,安阳市卫生局专门下文规定,专家如有懈怠消极、无故不参加调解,调解过程中收受医患双方财物、接受宴请,掩饰、回避医疗过失或缺陷的,经卫生局查实后,取消其调解委员会委员资格,不得参加当年优秀医师评选活动,对其晋升职称申请两年内不予受理。  “专家组的调查给了我们调解的心理底线,知道该怎么让双方都妥协,尽量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王飞说,“其实我们的职责就是一个‘和事佬’。”  但他也承认,委员会调解意见不具有强制性,患者如果不认可,可以另行申请医疗鉴定或通过诉讼解决,权当调解无效。  效果  委员会内部成员中  也出现了不同声音  作为调解的“第三者”,公正性是最重要的,委员会也以此为荣。但有人已对这点表示了怀疑。  “它的成员都来自卫生系统和公安部门,能真正替患者说话吗?”有患者担心。有安阳市民甚至说,医院是卫生局的“儿子”,调解委员会也是它的“儿子”,“让一个‘儿子’去调解另一个‘儿子’与外人的纠纷,胳膊肘怎么会朝外拐?”  除人员与卫生局关系密切,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委员会的经费也都来自各医院。王飞解释说,由于是新成立机构,没有专门拨款,所以才向各医院收点办公经费,年费5000元到10000元不等。  “我们工作人员的编制还都在原单位,工资靠原单位发,收的钱只是活动经费,不会影响调解的公正性。”话虽如此,王飞也承认这是个问题。  记者了解到,国内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做得最好的地方之一是山西省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山西省科协主管、省心理卫生协会领导下的社团组织,与卫生行政部门无隶属关系,经费也有专门拨款,不是来自医院。  力推此事的安阳市卫生局副局长何蔚新说,安阳的举动还处于探索阶段,向医院收取经费只是权宜之计,以后会逐渐完善。  就在市民质疑它能否真正公正的时候,委员会的内部成员也出现了不同声音。一委员会专家成员向记者表示,其实委员会的作用不大,因为“它毕竟是一个民间社团性质的组织,调解结果没有强制力,如果哪一方不认同,调解就白搭了,并且即使已经签了协议书,医患双方还是可以毁约的”。

商报记者王向前文/图  2月27日,河南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医政工作会议称:今年我省将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逐渐取消医患双方私了行为。  而在去年10月,安阳在第三方调解上就已经做了尝试,挂牌成立充当“第三者”角色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安阳半年探索效果如何?  案例  经过调解医患双方言和  去年10月10日,在安阳市卫生局力推下,安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正式成立,这也是河南省第一家专门以处理医疗纠纷为职责的机构,安阳市卫生局医疗纠纷处理科科长王飞兼任该机构负责人。  自委员会成立至今,经他们手成功调解的纠纷有14起,其中最让王飞称道的是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与滑县农民李龙(化名)的纠纷。  去年12月28日,在进行完第二次手术后,李龙不到两岁的女儿在医院离世。他认为这是医疗事故,向医院索要40万元赔偿,但医院不认同。李龙盛怒之下从老家带来30多个亲属,将医院大门堵上。十多天后,医院见私下解决不了,只得向卫生局汇报,并请委员会充当“第三者”调解。  “我们带着三个专家成员赶到现场,向家属表明身份后,取得了信任。”王飞说,“家属不再堵大门,诚心坐下来谈了。”就在他们参与的第二天上午,在调出所有病例查看后,三个医学专家得出结论,“医院手术无误,患者属于并发症经抢救无效死亡”。王飞称,根据这个结论,他们安抚家属,并建议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点补偿”。最后,医院拿出6万元,双方言和。  在该医院采访时,办公室一负责人也向记者称,这件事的解决得益于委员会的调解,进行调查的三个专家都不是医院的人。“通过我们的调解,医患双方找到了沟通的平台,能把纠纷及时化解开。”王飞说,这些调解中,耗时多则一星期,少则半天,与走其他程序相比,大大节约了时间。  从成功调解的14起纠纷看,还没出现一起反悔的。“走其他途径太麻烦,我们都还要上班,耽误不起,对调解结果虽然不是很满意,但也认了。”一接受调解的患者说。  目的  省事、省时、省心,对患者和医院都公正  王飞说,目前医患关系很紧张,迫切需要一个中立机构来调解医疗纠纷。  据他介绍,根据有关法规,患者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有三条途径可以走:一是医患双方私下协商解决;二是卫生行政机关出面协调解决;三就是通过法院解决。  “医患双方私下协商解决常常出现谈不到一起的情况,患者认为医疗有问题,医院不认;或者就是医疗事故出来后,患者漫天要价索赔,医院又认为不应该赔付这么多。”王飞说,即使卫生行政机关出面协调,患者也会有意见,认为卫生行政机关和医院是一家,调解中会偏心。  最公道的是第三个途径,也就是法律诉讼,可走这条路耗时费力,患者更是不愿意走。于是,出现纠纷后患者到医院闹成了最便捷的方法。  王飞称,患者轻则静坐、高声喊骂、手举横幅,重则围堵医院、妨碍医院行政人员办公,更有甚者对医生、护士大打出手,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  早在2006年9月,安阳首次召开医疗纠纷研讨会,决定成立第三方调解机构。“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往往都是站在各自角度评价对方,如果有中立性的机构出面调解,效果会好些。”王飞说。  运行  参加调解工作遵循回避原则每位委员任期一年  根据安阳市卫生局文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卫生局的王飞和公安局的5名民警组成,这也是该委员会另一名称——安阳市公安局维护医疗秩序警务室的来历。对此,王飞说,民警出面更有力量,可以防止纠纷现场矛盾激化。  委员会的成员则由安阳市卫生局相关领导、医疗纠纷处理科人员及安阳市二级以上医院的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医疗安全科长和相关专家等若干人员组成。委员会委员参加调解工作遵循回避原则,每位委员任期一年。  王飞介绍,患者投诉应以书面形式为主,委员会在接到发生医患纠纷医院的报告或患者家属投诉后,会立即召集委员专家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并主持召开调解商谈会议。  “我们出面调解的基础,是委员专家对医疗过程的调查结论,他们都是从委员会的100多名医学专家库中抽取的。”王飞说。  为保证调查结论“取信于民”,安阳市卫生局专门下文规定,专家如有懈怠消极、无故不参加调解,调解过程中收受医患双方财物、接受宴请,掩饰、回避医疗过失或缺陷的,经卫生局查实后,取消其调解委员会委员资格,不得参加当年优秀医师评选活动,对其晋升职称申请两年内不予受理。  “专家组的调查给了我们调解的心理底线,知道该怎么让双方都妥协,尽量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王飞说,“其实我们的职责就是一个‘和事佬’。”  但他也承认,委员会调解意见不具有强制性,患者如果不认可,可以另行申请医疗鉴定或通过诉讼解决,权当调解无效。  效果  委员会内部成员中  也出现了不同声音  作为调解的“第三者”,公正性是最重要的,委员会也以此为荣。但有人已对这点表示了怀疑。  “它的成员都来自卫生系统和公安部门,能真正替患者说话吗?”有患者担心。有安阳市民甚至说,医院是卫生局的“儿子”,调解委员会也是它的“儿子”,“让一个‘儿子’去调解另一个‘儿子’与外人的纠纷,胳膊肘怎么会朝外拐?”  除人员与卫生局关系密切,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委员会的经费也都来自各医院。王飞解释说,由于是新成立机构,没有专门拨款,所以才向各医院收点办公经费,年费5000元到10000元不等。  “我们工作人员的编制还都在原单位,工资靠原单位发,收的钱只是活动经费,不会影响调解的公正性。”话虽如此,王飞也承认这是个问题。  记者了解到,国内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做得最好的地方之一是山西省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山西省科协主管、省心理卫生协会领导下的社团组织,与卫生行政部门无隶属关系,经费也有专门拨款,不是来自医院。  力推此事的安阳市卫生局副局长何蔚新说,安阳的举动还处于探索阶段,向医院收取经费只是权宜之计,以后会逐渐完善。  就在市民质疑它能否真正公正的时候,委员会的内部成员也出现了不同声音。一委员会专家成员向记者表示,其实委员会的作用不大,因为“它毕竟是一个民间社团性质的组织,调解结果没有强制力,如果哪一方不认同,调解就白搭了,并且即使已经签了协议书,医患双方还是可以毁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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