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辩护律师:高度怀疑黄洋死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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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医患纠纷新闻

信息时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昨天上午,复旦大学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重新委托的辩护律师谢通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6份申请,主要内容是要 求对死者黄洋的就医过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死亡原因是中毒还是疾病等进行鉴定。目前,林森浩涉嫌投毒致人死亡案正由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

死于中毒,还是医疗事故?

记者了解到,谢通祥律师提交的6份申请,其主要请求内容分别是:对黄洋就医过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对黄洋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调取鉴定机构检 测林森浩杀人案相关所有样品时的质谱图并接受质证检验;把林森浩移到上海市以外看守所羁押;延期一个半月听取律师意见;请求公开开庭审理林森浩死刑复核案 件。

对于黄洋的死亡原因,谢通祥律师高度怀疑是一起较为严重的医疗事故。

在向最高法提交的申请书中,谢通祥律师介绍说,我国药物性肝病权威专家陈成伟教授、缪晓辉教授,以及肝病权威王德龄教授,认为黄洋死亡原因不符 合二甲基亚硝胺急性中毒的死亡症状,符合药物性肝病、药物过敏的死亡症状;胡志强法医认为黄洋的死亡症状不符合二甲基亚硝胺的死亡症状,符合爆发性乙型肝 炎的死亡症状。为了查明黄洋的真实死亡原因,他申请对黄洋就医过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死刑复核,能否开庭审理?

从目前已知的公开信息中可以得知,除了最高法曾在杨方振一案的死刑复核中,比照开庭程序听取过控辩双方意见外,尚无开庭审理此类案件的先例。而在今天上午提交的申请中,谢通祥申请最高法公开开庭审理林森浩死刑复核案件。

谢通祥律师认为,死刑复核属于审判程序,法律没有禁止开庭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最高法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有权开庭审判此类案件。如果不开庭,合议庭法官无法听取辩护律师聘请的病理学、法医学、水环境学的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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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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